明起,宁夏高速公路ETC重新投入使用!继续实行5%通行费优惠
自2020年5月6日零时起,经依法批准的收费公路恢复收取车辆通行费。届时,宁夏高速公路ETC经系统升级后,重新投入使用。目前,宁夏高速公路已完成收费系统优化升级,实现了ETC车辆一次行程、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为适应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广大ETC客户的需求,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了ETC“费显”和清分结算系统优化工程,高速公路出口车道费额显示屏可以显示车辆当次行程的全部通行费用。“5月6日起,我区高速公路ETC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在出口车道的显示屏将显示全程金额并一次性完成扣费“。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ETC用户可通过“宁夏高速公路ETC服务”微信小程序查询高速公路通行记录和月结单信息,同时可进行在线咨询和投诉。
恢复收费后,全区高速公路对ETC用户继续实行5%的通行费优惠。此外,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军队车辆(含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以及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继续依法享受免交车辆通行费政策。
同时,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建议,ETC车辆用户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首先,应该检查安装在车上的电子标签是否有脱卸、松动、电量不足等,如果有此类现象发生,应该及时去ETC服务网点处理。其次,还应该将ETC用户卡插入到电子标签中,听到“滴”声后查看电子标签液晶屏是否显示正常,如果显示“记账卡”“余额”等,说明电子标签与用户卡均正常;同时,用户需确保ETC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充足,信用卡没有透支。在收费站入口时,ETC客车车辆,应选择“ETC专用车道”通行。车主一般在驶离高速公路后5个自然日内可以查询通行记录和扣款记录。(宁夏日报记者 赵磊 文/图 视频由宁夏交投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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